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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争议产品检验须知

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院是综合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,依据国家法律、法规及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检验检测,检验检测过程中不受任何外来因素的干扰,*地开展各种性质的检验工作。为了提高工作效率,加快消费者维权的进程,对于有争议产品的检验,特作如下告知:

1、本院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,无执法,协调和处理产品争议的权利和义务;

2、本院所有的检验都是依据国家法律、法规和相关的技术标准,使用专用仪器设备进行的。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(第4号)令规定,产品出现下列情况的我院不再受理:

   (1)没有相应的检验依据的;

   (2)受科学技术水平限制,无法实施检的;

   (3)司法机关、仲裁机构已经对产品质量争议做出生效判决的决定的。

     消费者遇到产品质量有争议情况,如因上述原因我院不能受理检验的,请直接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如消费者协会投诉处理。

请广大消费者予以谅解,并予以配合。

谢谢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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